党委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是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修养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提高老干部工作处党委委员和老干部工作处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制定老干部工作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党委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可根据形势变化或上级要求,在学习过程中对学习计划作出相应调整补充。
二、党委书记负责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的实施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秘书由党委副书记担任。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可根据需要扩大到班子成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参加。
四、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季度1次,学习内容主要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等。
五、中心组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要求。每次学习确定1-2个主题内容,会议交流发言、聘请专家、学者做辅导报告。
六、党委中心组成员应坚持日常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积极参加专题讲座、学习报告会、主题党日等学习活动,明确学习重点,研讨必要书目,撰写读书心得或笔记。
七、党委中心组在集中学习时,成员要按照事先布置的主题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每位成员每年交流发言不少于1次,要结合本职工作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每年不少于1篇。
八、严格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每次学习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案。